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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哪些公共建筑,必须要进行消防机构的验收?
来源: | 作者:pmo9509bf | 发布时间: 2019-03-06 | 152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  在建筑修筑好之后,如果需要对其再次施工,后续是需要再次进行验收的。如果不合格,就不会通过验收。当然,建筑初次修筑好,在做好消防设计之后同样也是需要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的。有哪些情况呢:


  (一)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、会堂,公共展览馆、博物馆的展示厅;


  (二)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、客运车站候车室、客运码头候船厅;


  (三)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、饭店、商场、市场;


  (四)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,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,营业性室内健身、休闲场馆,医院的门诊楼,大学的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,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,寺庙、教堂;(五)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儿童用房,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,养老院、福利院,医院、疗养院的病房楼,中小学校的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,学校的集体宿舍,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;


  (六)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、录像厅、放映厅、卡拉OK厅、夜总会、游艺厅、桑拿浴室、网吧、酒吧,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、茶馆、咖啡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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