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林峰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
全国免费服务热线:
139-8001-5715  133-4884-2985   159-2899-8823
带肋钢筋挤压连接技术及验收一般规定
来源: | 作者:带肋钢筋挤压连接技术及验收一般规定 | 发布时间: 2025-04-02 | 171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林峰脉俞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诚信为基础,以质量求生存,以服务树形象,以品牌求发展,以双赢为目的,全向全国加盟开一级消防分公司,提供一流的工程资质和技术人才,热情为分公司办理安防、消防、弱电项目咨询、设计、报建审批、报验等专业事项。

带肋钢筋挤压连接技术及验收一般规定


  1、钢筋挤压连接可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为18~40mm的II、III级带肋钢筋在垂直、水平或倾斜位置的相互连接。对于焊接性能差的带肋钢筋,应优先采用挤压连接。


  挤压连接的两根钢筋可为同直径钢筋,也可为不同直径钢筋。当连接的两根钢筋直径差不大于5mm时,可采用附录A表A.3所示的钢套筒;直径差大于5mm时应采用变截面钢套筒;


  2、受力钢筋采用挤压连接接头时,以接头为中心,长度为钢筋直径的35倍区段内,有接头的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,在受拉区不得超过75%,在受压区允许100%.当受拉钢筋接头必须在同一截面时,经设计单位同意,接头钢筋的百分率可不受限制。


  3、采用挤压接头的钢筋混凝土结构,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和钢筋间距除应满足《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》GBJl0—89的规定外,钢套筒的混凝土保护层不宜小于15mm,钢套筒与钢筋之间或钢套筒之间的净距不得小于25mm.


新闻动态 / new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