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(加盖公章);
2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(各单位加盖公章);
3、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文件(国家型式认可证书、出厂检验报告);
4、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
5、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(原件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