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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防火墙的特点及其设计要求
来源: | 作者:pmo9509bf | 发布时间: 2019-03-07 | 187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  防火墙在消防安全系统之中,是必不可少的。它的主要作用就是延长大火的侵蚀,从而为消防员的成功救援创造更多的时间。那么,关于防火墙的特点,及其设计要求,你知道吗?下面就来简单分享一下。


  1.建筑外墙为不燃性墙体时,防火墙可不凸出墙的外表面,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、窗、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.0m;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,该距离不限。


  2.防火墙的构造应能在防火墙任意一侧的屋架、梁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,不会导致防火墙倒塌。防火墙必须有符合要求的承载能力、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,以便有可靠的防火分隔性能。


  3.当高层厂房(仓库)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


  于1.00h,其他建筑屋顶承重结构和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0.50h时,防火墙应高出屋面0.5m以上。即当建筑楼顶面板耐火极限较低时,火灾通过楼顶面板蔓延的危险增中,此时通过防火墙高出屋面来实现顶面的防火分隔作用。


  4.建筑外墙为难燃性或可燃性墙体时,防火墙应凸出墙的外表面0.4m以上,且防火墙两侧的外墙均应为宽度均不小于2.0m的不燃性墙体,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外墙的耐火极限。


  5.防火墙横截面中心线水平距离天窗端面小于4.0m,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,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。一般可采取开窗使用乙级及以上防火窗。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建筑的基础或框架、梁等承重结构上,框架、梁等承重结构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防火墙的耐火极限。防火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梁、楼板或屋面板的底面基层。


  6.建筑内的防火墙不宜设置在转角处,确需设置时,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、窗、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.0m;采取设置乙级防火窗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,该距离不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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